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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周瑞昌) 截至6月20日,加上四矿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开工建设的面积,集团公司棚户区改造开工建设面积30万平方米。 自2月9日省属国有重点煤炭企业棚户区改造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集团公司迅速行动,把棚户区改造工作当作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像重视安全生产那样抓棚户区改造。集团公司成立了由董事长、党委书记陈建生,总经理常建华任组长,副总经理何一元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建明,副总经理裴大文,工会主席倪政新任副组长的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此后,集团公司又抽调专门人员成立了棚户区改造办公室,下设6个专业工作组,与市政府棚户区改造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口联系。各基层单位都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领导。 签订目标责任状。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陈建生,总经理常建华把棚户区改造工作作为第一牵挂,多次到一矿、八矿、十一矿、三环公司、七星公司、物资公司、东联公司等单位的棚户区调研指导。3月6日,集团公司召开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对棚户区改造进行了动员和全面部署。集团公司总经理常建华与41家有棚户区改造任务的基层单位党委书记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落实了棚户区改造的时间、任务和目标。 建立健全了棚户区改造工作制度。一是建立了棚户区改造工作汇报制度。集团公司棚改办每天下午5点召开例会听取各专业组工作进度的汇报,每天上午8点30分听取各基层单位棚改办前一天的情况汇报,随时指导和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集团公司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每两周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专门研究棚户区改造工作。二是建立了领导督导制度。3月8日,集团公司下发了《关于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督导的通知》,集团公司领导对基层单位分片包干,负责指导和督促有棚户区改造任务的单位严格按照工作目标落实时间进度,从组织领导方面保证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3月15日,集团公司下发了《棚户区改造责任追究办法》,4月初又出台了《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强化各级管理部门、责任单位和管理人员的责任。 据了解,目前集团公司棚户区改造除开工建设的30万平方米外,还有15家基层单位的60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住房进入招标程序,另有一部分单位的棚户区改造进入勘探设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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