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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受罚:缘于1根保险丝 梨园矿加大对隐患责任人的处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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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顶山矿工报》 作者: 时间:2008-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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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张金锁 通讯员闫宏昌)日前,因为1根保险丝导致3名干部受处罚、1名职工被开除留用一年的事,在梨园矿干部职工中引起强烈反响。该矿广大职工纷纷议论:1根保险丝,让4个人受到处罚,处理得可不轻。今后在安全生产中,可不敢粗心大意了! 6月9日,梨园矿组织开展安全自查活动。检查人员在该矿郭庄井东采区11060机巷检查时发现,该工作地点的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的保险丝被包机人用细铜丝代替。这一严重的违章现象引起该矿领导的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追查。6月10日,该矿安全部门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隐患追查会,逐级进行责任追究。为严肃矿规矿纪,该矿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对郭庄井东采区一名副区长、机电科科长和机电队队长每人分别罚款200元,机电队值班电工曹某被开除留用一年、罚款200元,对东采区罚款2000元。 “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以来,该矿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利用各种形式,反复向职工灌输安全理念。同时,该矿对安全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落实,重新审核有关安全措施,进一步加强执行力建设,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矿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安全、生产、机电、通风等部门联动,深入基层全面进行安全检查,重点对安全措施、现场管理、干部跟班带班、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检查。在检查时,检查人员盯在生产现场,深入细致地对各个生产区域、各个生产岗位、各个关键环节进行拉网式排查,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小问题,把一切问题解决在生产现场。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不姑息、不迁就、不手软、不留情,盯在现场整改。同时,该矿按照隐患追究办法,从重、从快、从严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追究。“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以来,该矿已有7名干部因值班不签到、开会迟到等被罚款。 6月10日,在该矿召开的隐患追查会上,矿有关领导指出,保险丝虽小,但问题严重,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认真吸取教训,扑下身子,严查细抓,从细处入手,为全矿的安全工作再加一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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