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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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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顶山矿工报》 作者: 时间:2008-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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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陈茁) 2月4日,记者在五矿井口听到两名工人的一段对话。一名工人说:“现在干部天天都跟咱一起下井,队里开会时间也短了。”另一名工人说:“那是,元月30号处理的那个副队长就是因为到井口打了一下卡就升井,被免职当工人了。”近段时间,该矿加大安全责任追究力度,使干部的责任心大大增强。 五矿矿井“五大灾害”集中,安全压力非常大。为此,该矿首先从干部的责任心抓起,要求跟班带班干部一定要起到监督和模范作用。从该矿最近下发的《五矿2008年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中可以看到,在52条处罚规定中,有30条直接涉及到对干部的处罚。同时,他们对加强干部作风作出了严格规定,确保工人三班倒,班班有领导。该矿规定工人在下井的时候,如果没有干部带领,不准下井。下井时干部要把所带人数登记清楚,签字后才能和职工一起下井。跟班干部在跟班的时候,责任心一定要强,否则工人出事故,跟班干部一起被罚。若施工单位没有按规定认真执行隐患排查制度,出现一次对队长罚款300元,对单位罚款500元;出现两次对队长罚款500元,对单位罚款1000元;出现3次对队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追究业务部门保安责任。 据了解,去年该矿因安全问题对61名管理人员进行了处罚,罚款额有1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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