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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融入棚改中 访集团公司棚改办公室副主任梁建民
来源:《平顶山矿工报》 作者:本报首席记者赵顺章 时间:2008-02-05 阅读:
 “春节前后是集团公司棚户区改造的重要阶段,一部分基层单位根据工程进度开始分配住房,收取房款,这就更需要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尤其是廉政工作,要为棚改工作增添更多阳光。”1月20日,集团公司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副主任梁建民对记者这样说。
    梁建民说,集团公司的棚户区改造是受到省委、省政府特别关注的一项民心工程,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利益。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陈建生,总经理常建华担任棚改领导小组组长,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能否把这件大事办好,让大多数职工满意,是一件不容易做到但又必须做到的重要工作。在集团公司棚改办公室负有重要职责的梁建民,深知肩上的责任,正在为此而不懈努力。
    梁建民说,集团公司棚改办公室的工作,一是要为各基层单位提供好服务,二是要搞好监督,防止出现问题甚至腐败。
    为了从制度上保障棚改工作的顺利进行,集团公司曾出台了几个文件,使资金使用、住户确认、责任追究等方方面面有了依据。今年1月4日,集团公司棚改办下发了《关于平煤集团棚户区改造室内外配套工程、材料招标采购的通知》,要求有关设备、材料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或比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这个文件要求,棚户区改造室外工程涉及的设备、材料一次采购单价价值超过5万元或者单项物资累计采购10万元以上的必须实行招标采购。达不到上述要求的物资可以按程序实行比价采购。
    梁建民说,出台上述文件的目的就是要用好的举措保护棚改工程顺利进行,保证参与这项工程的干部不犯错误。1月16日,集团公司召开的棚改工作会议要求,各基层单位要加快进度、保证质量、阳光操作。同时,集团公司棚改办还经常抽人下去监督检查,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我们一定要把这项民心工程建成精品工程、阳光工程,给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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