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也要整治“停而不整”
|
|
来源:《平顶山矿工报》 作者:直言 时间:2008-03-14
阅读: |
|
停产整改,一要停产,二要整改,具有重要性、权威性、指令性和严肃性。然而,有的停产整改未必都能真停真改。其中“停而不整”就大有问题可究。 “停而不整”有两种表现。一是少数安全执法人员下一纸停产整改令,就万事大吉,打道回府,甚至把停产整改决定当成排查结果,当成成绩,至于怎样整改,整改期限和标准是什么,既不“回头看”又不“盯到底”。二是少数基层单位把停产整改当成一件坏事看,停产了却不去认真整改,甚至认为停产整改令是小题大做,不情愿,不认真,不及时,不主动整改。 “停而不整”是安全执行力不强的表现,是“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根源之一。所以,对停产整改令一定要严肃起来,安全执法部门要决策果断,对停产整改的头面,要有具体要求和标准,必要时,要盯着整改,帮着整改,不能一“停”了之。被责令停产的单位,也要不讲客观,不找借口,不打折扣,坚决停产整改,雷厉风行地进行整改,不能“只停不整”,更不能“整而不停”。
|
| |
|
|
[收藏]
[推荐]
[评论(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