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检查促整改 以整改促安全 集团公司春季安全大检查拉开序幕
|
|
来源:《平顶山矿工报》 作者: 时间:2008-03-08
阅读: |
|
本报讯(首席记者 马新立)为认真贯彻2008年2月15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和2月20日省政府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以及集团公司2月份安全办公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安全生产,集团公司决定于2008年2月26日至3月16日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其中2008年2月26日至3月5日基层单位自查,3月6日至16日集团公司检查。据悉,3月6日,集团公司领导分别率领7个检查组到各生产矿、地面厂(处)进行检查。 3月份,是安全事故多发期。集团公司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陈建生,总经理常建华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共分7个检查组,分别由集团公司领导带队检查。 此次安全大检查重点突出,内容明确,采用表格式检查方法,强化了检查效果。检查主要内容有:“五个到位”、“三化三基一重点”的落实情况,贯彻集团公司安全工作会议、安全例会、平煤20081、3、4、20号文件和月度安全办公会议纪要精神,干部包头包面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整改等主要制度的执行等情况;瓦斯综合治理、防突和防治水现场措施的落实,大型生产设备,尤其是乘人设备保护和矿井供电等系统的完善情况;“百日安全”活动开展情况,地面单位供电、重点施工地点、要害部位、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和化学危险品,交通运输,库房、公共文化娱乐场所、职业学院、幼儿园、林区等安全管理,以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落实情况。 集团公司要求,安全检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实行责任追究,同时要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并分别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和安监局;对高突采掘工作面的检查覆盖率要达100%,机电、运输和通风专业的覆盖面要在70%以上;各安全检查组要本着“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在追究责任、给予罚款的同时,跟踪督促制定措施,落实整改,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记者于3月6日在安监局了解到,检查开始当天,集团公司领导分别率7个检查组深入井下一线、地面厂(处)全方位展开隐患排查。安全检查第一组对平禹煤电一矿、四矿、白庙矿进行检查,对平禹煤电一矿在排水系统上存在的问题按照“三定四签字”的原则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单;安全检查第二组对六矿进行了检查,对检查出的地质报告上报审批不及时、水害排查记录无分析结果等问题,均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单。其他各个检查组都对所包的生产矿或地面单位进行了认真检查。
|
| |
|
|
[收藏]
[推荐]
[评论(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