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7日,山西省发布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即到2025年,建立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宣贯实施碳排放核算及产品碳足迹等国家标准,为全省范围实施碳排放双控奠定基础;自2026年起,全面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落实国家及省级各项制度要求,确保顺利实现碳达峰目标;碳达峰后,实施以总量控制为主、强度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开展碳中和目标评价考核,进一步强化对各市及重点领域、行业、企业的碳排放管控要求,综合施策确保碳排放总量稳中有降。
方案提出,建立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机制,以能源和工业统计、能源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核算、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等数据为基础,以国家碳排放核算标准为依据,在电力、钢铁、焦化、有色、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
方案要求建立行业领域碳排放监测预警机制。摸清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底数与减排潜力,建立统一的数智化平台开展常态化碳排放形势分析监测,对碳排放增长较快的行业领域进行预警,及时采取从严管理、淘汰落后等措施,遏制不良发展势头。
方案还提出积极开展零碳(近零碳)产业示范创建。围绕煤炭矿山、以新兴产业为主导产业的开发区和传统高碳行业开展多层次、多领域零碳(近零碳)产业示范创建,探索形成减碳效益突出、地方特色鲜明的模式和路径,为全省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
(制图:融媒体中心记者 唐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