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创新建立企业内部仲裁机制,3年来高效化解子公司之间经济纠纷98起,涉及标的额5.64亿元,调解成功率达62%,为国企内部治理探索出法治化新路径。这是记者6月13日从集团法务合规部了解到的。
作为河南省属国有控股的特大型能源材料企业,集团拥有上百家子公司。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子公司间的经济纠纷从2019年开始激增,但无法都通过传统路径解决。“过去子公司之间有纠纷都找集团,靠高层领导拍板解决,现在要讲规则程序。”集团法务合规部副总监、内部仲裁委员会日常事务负责人张春阳说。
针对此,2022年5月,由集团总法律顾问以及纪委、资金管理中心等8个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内部仲裁委员会。内部仲裁委员会既吸收、借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程序规范——要求双方提交书面材料、进行证据质证,又保留了国企的行政执行力,将案件审理周期限定在3个月,通过内部管控系统直接查控资产,用具有平煤神马特色的方式,破解国有企业内部纠纷的治理难题。整个内部仲裁机制不收取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同时也无需聘用律师,截至目前累计为企业节省诉讼成本超500万元。
近期,在一起长达17年的土地权属纠纷中,内部仲裁委员会依托第三方评估报告和历史论证,用近半个月时间完成了东南热能公司与芳纶技术公司之间关于千万元工业用地的裁决,终结这场马拉松式争端。另一桩1259万元节能服务合同欠款案,则通过内部执行程序在债务人资产变卖时实现债权清偿。
面对混合所有制企业质疑公正性、工程款执行周期长等挑战,集团2022年出台专项管理办法:对拒不履行裁决者,可冻结资金审批、罚款1万至3万元,甚至移交纪检监察部门问责。目前委员会正推动书面审理替代开庭、强化庭前调解,提高工程欠款清理效率。
“这既非完全市场化仲裁,又非传统行政调解,而是契合国企特质的‘第三条道路’。”集团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刘信业表示,该机制既坚守规则之治,又保留组织调控力,为大型国企内部纠纷治理提供了创新样本。
据悉,内部仲裁委员会现已从1100笔内部欠款数据中筛查典型案件,主动督促债权单位提起仲裁,助力集团应收账款清欠攻坚。
(融媒体中心记者 白雪 编辑 陈田昊)